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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农业税夏征及有关农业特产税征收的通知

【时 效 性】 辽政发[2003]2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7100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规定,我省2003年将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为了保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搞好税改前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的衔接,省政府决定,农业税暂停夏征,实行秋季一次征收。对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暂停征收农业特产税。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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