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函[2007]4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