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3〕12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在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马山国际旅游岛的请示》(锡政发〔2013〕19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马山国际旅游岛旅游区,积极建设国际化、生态化、特色化的休闲旅游度假胜地。
二、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必须符合有关规划,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三、旅游区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当地的山水人文资源,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休闲旅游度假产品,不断提升旅游区综合服务水平和影响力,为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