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银行法规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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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现公告如下:
一、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在市场上流通的具体券别:
(一)1953年版5分纸币,主色为墨绿、浅翠绿色,正面图案为轮船,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伍分”字样。
(二)1953年版2分纸币,主色为蓝、浅蓝色,正面图案为飞机,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贰分”字样。
(三)1953年版1分纸币,主色为茶、米黄色,正面图案为汽车,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壹分”字样。
二、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可到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兑换,兑换时间为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三、兑换期结束后,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可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继续兑换。
中国人民银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