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明政办〔2005〕11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3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福建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绩效办牵头制订的《三明市政府2005年度绩效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和《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公众众评议项目责任分解表》,已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确保市政府2005年度绩效工作目标实现,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目标值进一步细化落实到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需进一步下达分解方案的,应于9月16日前将方案报送到市绩效评估办公室,由市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统一发文。为确保对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公众评议项目获得较好成绩,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各自牵头承担的公众评议项目开展自查摸底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征求评议对象对有关评议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公众评议项目整改实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以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附件一:1.三明市政府2005年度绩效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
附件二:2.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公众评议项目责任分解表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