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府办〔2012〕11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1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等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发〔2012〕37号)的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幸福村居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提升宜居水平工作方案》、《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夯实宜业基础工作方案》、《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改善生态环境工作方案》、《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提高文明素质工作方案》、《广东 省创建幸福村居营造和谐氛围工作方案》、《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建设平安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