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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收费的通知
【时 效 性】
浙国税流〔2004〕4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分局:
经研究,自2004年7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收费,请各地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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