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收费的通知

【时 效 性】 浙国税流〔2004〕4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分局:

    经研究,自2004年7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收费,请各地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