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保监寿险[2006]80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请示》(人保健康发〔2006〕5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当地保监局提出分支机构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