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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有关文件效力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琼地税函[2006]21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海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有关文件效力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六年九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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