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办发〔2007〕9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省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何 权 副省长
副主任:朱步楼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可立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殷翔文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黄晓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根林 省交通厅副厅长
陈为保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蔡荣国 省国资委副主任
周毅彪 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孙召云 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巡视员
解 晋 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冯 军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何 鹏 南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吕成鹰 盐城技师学院党委书记
王亮伟 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吴可立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省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规则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办发〔2007〕93号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