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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时 效 性】 发改价格[2012]392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7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5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为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烟叶生产,保持烟叶供求总量平衡,优化烟叶等级结构,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发展,现就2013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国烤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0%。各价区普通品种烤烟中准级(X2F)每50公斤收购价格分别为:一价区1005元,二价区1000元,三价区950元,四价区900元。对红花大金元、翠碧一号烟叶实行特色优质品种加价政策,收购价格在普通品种基础上上浮20%。各价区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详见附件12

二、烤烟各价区的划分维持2012年不变,详见附件3

三、全国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0%。各主产区各等级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详见附件4、附件5

四、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叶收购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越权调价等违法行为。各级烟草主管部门要加强烟叶收购管理,督促烟草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烟叶等级和质量标准进行收购。

附件:1、2013年烤烟(普通品种)收购价格表

2、2013年烤烟(红花大金元、翠碧一号)收购价格表

3、2013年烤烟价区表

4、2013年白肋烟收购价格表

5、2013年香料烟收购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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