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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国家技术出口贴息申报的紧急通知

【时 效 性】 深经贸信息服贸字〔2014〕3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深圳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有关技术出口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相关要求,国家技术出口贴息申报项目须于4月30日前上报有关部门。因时间紧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务必于4月22日(星期二)下班前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www.fwwb.gov.cn)网站上完成技术出口贴息网上申报数据及信息填报工作,并确保数据准确、上传材料清晰。

二、请于4月23日(星期三)下班前将与网上申报相对应的技术出口数据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委。

三、请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装订后于4月24日(星期四)下班前报送至我委服务贸易处(地址:市民中心C区2060室),申报材料参照2013年度有关要求报送。

(联系人:王卓、李娟,电话:82108411、82001490,邮箱:wangzhuo@szjmxxw.gov.cn)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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