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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应收未收利息延期...

【时 效 性】 大财法 [2006]48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应收未收利息延期减除营业额问题的通知》(辽财预[2006]3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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