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穗地税发[2005]27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9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5]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5年10月26日 粤地税发[2005]220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