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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科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时 效 性】 赣发改收费字[2012]173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66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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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请核准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行学前教育专科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函》(赣教财字[2012]55号)收悉。根据你厅《关于同意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行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育项目的批复函》(赣教外字[2012]84号),同意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行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从2012年开始招生至2016年,共五期,每期招生100人,列入本年度该校专科统招计划。学生在完成学院的学习计划后,成绩合格者,获得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颁发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经研究,并参照同类性质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核定赣南师范学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合作举行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习收费标准:即每生每学年11000元;

住宿费;按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赣教财字[2002]146号)文件执行。

上述收费自2012年秋季开学方可执行,接文后,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收费收入缴入当地财政专户,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学校收费票据。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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