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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税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减 免征地方所得税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时 效 性】 梅地税函[2007]4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省局《广东省国税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减、免征地方所得税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地税函〔2007〕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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