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本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函

【时 效 性】 内国税流函[2003]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车辆购置税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内蒙古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内蒙古自治区车辆购置办公室:

    鉴于2003年印制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与以前年度使用的完税证明存在着不分车辆类别的情况,为更好地衔接操作和管理工作,新版完税证可按预计数量分段用于不同车辆类别。如采用其他办法可与我局协调。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