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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地税函[2007]76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7〕10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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