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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东地税发[2006]4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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