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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东地税发[2006]4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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