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国税函[2009]21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4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6月10日前完成CTAIS系统内的企业各项基础数据信息更新与补录、申报信息核对等准备工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安装、数据汇总及上报工作另行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