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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的通知

【时 效 性】 中评协〔2012〕248 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评估法规
【法规层次】 112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促进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性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现予以发布,自20137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及时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21228

相关附件:独立性准则.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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