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05〕2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14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连云港市区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05〕3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新浦区猴嘴街道办事处划归连云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新浦区行政区域面积214.1平方公里,人口30万,辖6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2个乡;连云区行政区域面积506.35平方公里,人口19.8万,辖4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4个乡。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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