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经信创新函〔2014〕66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3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关于加强2014年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4〕7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开展2014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14〕41号),现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做好2014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一是组织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14年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登记表》,一式三份于2014年5月8日前报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二是指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学习实践品牌管理体系方法,增强品牌培育能力。
附:关于开展2014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14〕41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