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马地税函[2004]7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安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
今年1至5月,全局累计入库房产税295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67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26.5%,与全市税收整体增长的形势不相适应。为切实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征管,特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确保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收尽收。凡属2004年应征未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足额征收入库。
二、加大清理欠税的力度。对2004年以前欠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要有计划组织清欠,同时要千方百计防止新欠发生。
三、严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初审关。当涂县局、市区各分局在审核上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要认真调查,严格把关,杜绝随意减免税。
四、当涂县局、市区各分局应加强纳税人在建项目转入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新建房产按规定及时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