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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

【时 效 性】 粤地税发[2007]12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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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方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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