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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

【时 效 性】 苏国税函[2004]25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82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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