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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国营红光农场等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琼国税函[2004]14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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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澄迈县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国营红光农场等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澄国税发〔2004〕69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免征国营红光农场等五家农场2003年度种植业企业所得税。

    此复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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