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2004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国税函[2004]16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近接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2004年就地预缴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江苏电信有限函[2004]248号),经研究, 2004年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及各市分公司、直属单位预缴所得税时,继续按上一年度应就地预缴所得税额的1/4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