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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国税发[2009]18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国税发〔2009〕131号)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参考。年内省局将依据总局的规划,制定《江苏省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具体部署全省纳税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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