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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王昆明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4〕4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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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王昆明为革命烈士的请示》(通政请〔2013122号)收悉。根据政务院19501125批准、内务部同年1211公布施行的《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规定,经研究,追认王昆明同志为烈士。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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