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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川国税函[2001]46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四川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807号)转发你们,并明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川各证券营业部按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5%的比例就地预缴,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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