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关于开展成都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绩效考核及示范担保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成经信办[2014]4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成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备案中小企业担保机构:

为激励担保机构提高经营水平和担保能力,根据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绩效考核及示范担保机构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成经信办[2012]238号)精神,现将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绩效考核及示范担保机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对象:依法设立,经省、市金融办批准,在市经信委备案,开展担保业务一年以上且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

(二)绩效考核内容时段: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担保机构绩效考核的内容:担保业绩;风险控制能力;规范运作情况;社会经济效益;担保体系建设。

(四)需提交的材料:

1. 成都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绩效考核情况表(见附件1);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书、有效期内信用评级报告复印件;

3. 公司章程、管理制度;

4. 担保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报告;

5. 担保业务统计表(见附件2)和业务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贷款卡记录或银行、相关单位出具的贷款及担保证明等;

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告附注、担保余额变动表);

7. 提供年度完税凭证或免税文件;

8. 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授予荣誉称号或认证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9. 为我市担保体系培训人才情况,推动全市担保体系建设的情况;

10. 其它评价所需资料。(如:信息化数据统计分析管理、风险控制系统开发、绩效考评、技术支撑等能力建设事项)

二、申报评选示范担保机构

(一)申报对象。

参与绩效考核的备案担保机构,自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担保机构运作规范,绩效考核五项指标突出,行业内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的;

2. 没有发生重大代偿或损失以致影响其公司经营,或有严重违规操作行为的;

3. 没有受到刑事和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行业组织处理的;

4. 没有损害企业或客户利益被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项目报送要求

请于2014年4月18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经信委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经信委 周 莉 61885821

市财政局 唐馨瑶 61882621

附件:

1. 成都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绩效考核情况表

2. 担保业务统计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4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