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浙地税征[2000]6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浙江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上报给省人民政府的《关于浙江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税务登记在天台的请示》(台政发[2000]124号),已由省人民政府明传我局(浙机明传收1012号)。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由于浙江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抽水蓄能和发电上网销售,其生产经营场地在天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按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管辖范围,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因此,浙江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天台县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