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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分配下达思茅市2004年第二批出口退(免)税计划的通知

【时 效 性】 云国税函[2004]60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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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思茅市国家税务局:

    为促进外贸出口,现分配你市2004年出口退(免)税计划400万元,全部用于办理免抵调库。

    此次下达的计划必须用于办理2004年1月1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报关出口货物发生的免抵调库。请你们在严防骗税案件发生的情况下,使用好上述出口退(免)税计划,并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有关出口退税事项的紧急通知》(云国税函[2004]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免抵调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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