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水运市场便字〔2012〕45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2012年度第二批水运工程资质申请企业共13家,其中,设计企业7家(含3家陈述)、施工企业6家。受我局委托,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有关资质申请企业的人员、业绩、设备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将专家审查意见报我局。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等规定,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公示截止日期为
任何企业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书面材料提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并留下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电子信箱:sys653@mot.gov.cn,电话:010-65292653,传真:010-65292653。
附件1:2012年度第二批水运工程设计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表
附件2:2012年度第二批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表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