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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地税函[2007]25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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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局稽查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企业工资结余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05号)文的规定,废止《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12号)第四点“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列支问题”的规定。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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