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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有关...

【时 效 性】 京国税函[2007]52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有关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77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10月22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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