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09〕5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靖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靖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靖政发〔2009〕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靖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二、靖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靖江市域。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充分体现滨江城市特色,促进城市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优化市域空间结构。按照统筹城乡的要求,合理安排人口、产业和各类设施,引导城镇人口和产业向沿江地区集聚。优先发展靖江城区,重点培育斜桥、新桥等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镇村居民点布局,加强对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管理。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12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34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40.2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45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53.4平方公里以内。
五、科学引导城市布局。中心城区主要向南发展,重点建设滨江新城。合理安排城市建设和发展时序,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对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的综合效益,做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促进城市集约发展。
六、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覆盖延伸,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乡公交网络,改善城市交通结构,推进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立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不断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七、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统筹安排教育、医疗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长江岸线和陆域,优化沿江产业空间布局,提高工业和港口岸线的使用效率。加强环境设施建设和各类污染治理,调整沿江地区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生态农业。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和沿江生活、生态岸线,以及市域北部生态开敞空间和城市周边的楔形生态绿地。
九、经省政府批准的《靖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是靖江市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要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抓紧制订完善各项专业规划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镇、村庄规划制订工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统一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切实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