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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大地税发[2006]9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保险营销员(非雇员)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大地税发〔2005〕12号)同时废止。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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