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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张志成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4〕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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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张志成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扬政发〔2013197号)收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规定,经研究,评定张志成同志为烈士。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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