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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性】 交公路发[2006]44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辽宁、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陕西省、广西自治区交通厅:

    为贯彻落实2006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部组织制定了《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干线

    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技术指南(试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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