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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授予马兵等同志第六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时 效 性】 苏政发〔2009〕10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积极投身“两个率先”伟大实践,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青年。为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省政府决定,授予马兵等10名同志第六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希望获得第六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省广大青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先进典型为学习榜样,坚定政治信念,养成优良品德,掌握过硬本领,爱岗敬业,勇创一流,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建功立业!

附件:第六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名单

二○○九年七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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