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赣发改收费字[2012]173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66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请核准江西教育学院与爱尔兰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函》(赣教财字[2012]56号)文收悉。根据教育厅《关于同意江西教育学院与爱尔兰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的批复》(赣教外字[2012]90号),同意江西教育学院与爱尔兰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制三年,自2012年至2016年共五期,每期招生100人,列入该校统招计划,学校择优录取。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江西教育学院与爱尔兰公共管理学院颁发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经研究,核定该校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专科学历教育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住宿费仍按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赣教计财字[2002]146号)文执行。
上述收费标准自接文后到省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于2012年秋季开学方可执行。收费前做好价格公示,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学校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