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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苏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并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7〕4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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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苏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并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苏教发〔2007〕34号)悉。经研究,同意苏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并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苏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制。原苏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资源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统一调配使用,在校生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培养,毕业后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文凭。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44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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