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国税所发[1998]6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72号)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证税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可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所得税处,本“办法”
从199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