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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上报个人所得税有关减免税和不征税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时 效 性】 大财法[2006]5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上报个人所得税有关减免税和不征税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财税[2005]1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关清理上报工作。

 

    二○○六年二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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