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以下小水电企业电力产品增值税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