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