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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

【时 效 性】 京财税[2009]124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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