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09〕2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如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09〕2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如东县大豫镇和兵房镇,以原两镇所辖区域设立新的大豫镇,镇政府驻大豫镇东凌村。行政区划调整后,大豫镇行政区域面积195.47平方公里,人口10.67万人,辖4个居委会、1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四月九日